本來我躲在山上?小芬和素貞找到我,帶我到臺北去!
我變成她們的投資顧問。
和我nV兒三人一個月給我一千元。我有三千元可以吃自助餐!
我白天去圖書館看財經消息,研究GU市。晚上走在臺北的夜街,開始新的生活!
我曾經投稿,十篇能登一篇,一個月有一兩千稿費收入。
我本來想去野吉屋打工?
一年以後她們存了一筆錢,交給我作GU票。
後來有一個機會,素貞找到山上國小的代課老師的工作。要我陪她去照顧她。
後來我們曾去彰化金馬路買了一間三十坪的電梯大樓?九二一後賣掉了!
後來三人組拆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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