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當中道中學認定已完成了雙殺并結束這一個半局時,原先在三壘的跑者踩回本壘板,主審卻判定彰化藝術高中得到第十一分。
這一個突如其來的變化令兩隊的球員都感到不解,中道中學的教練團甚至於向主審提出抗議。
在爭論的過程中,主審強調(diào)在第一個時間已經(jīng)做出內(nèi)野高飛必Si球判決,代表打者確定出局,不是強迫進壘的狀態(tài)。若要讓壘上的跑者出局,必須要有觸殺的動作,僅踩本壘是沒有用的。
根據(jù)bAng球規(guī)則2.40的說法:因內(nèi)野高飛球系屬b賽進行中,跑壘員可冒險進壘,唯該飛球被接捕時,則視同普通高飛球,跑壘員須負再觸原壘的義務,否則有出局的危險。此時的投手并未成功接殺飛球,因此三壘跑者不需要再觸原壘即可自行推進,而情況也不是強迫進壘,所以本壘攻防沒有使用觸殺動作也就無濟於事。
簡單來說,b照逆雙殺的模式,打者已經(jīng)先遭到出局,若要使其他跑者出局則必須使用觸殺的方式。
經(jīng)過一連串的爭論,主審仍舊判定彰化藝術高中取得第十一分,且場上為兩人出局二三壘有人的局面。只不過後續(xù)的第六bAng擊出三壘前滾地球遭刺殺出局,彰化藝術高中僅以添得一分收場。
十局下半,在突破僵局制之下,中道中學一樣有兩名打者先進占一二壘。
中道中學第三bAng一上場就很明顯擺出短bAng,王殷為了抵制對方的短打戰(zhàn)術,要求洪業(yè)投。
框!第三bAng將球一點,一個彈跳後就進入洪業(yè)的手套。
洪業(yè)看著王殷的手勢b向三壘,一個調(diào)頭以四縫線直球傳入三壘手的手套里,完成一個封殺;三壘手見時間還綽綽有余,遂將球再傳向二壘,完成第二個封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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