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來沒有什么養恩b生恩大,畢竟早期人販子猖獗,說把你抱走就抱走,這個過程里,他可能把你隨機賣給任何一個人,你可以把你賣給你現在的養父養母,也可以把你賣給隨便哪個人,在這個過程里,孩子是一件商品,兜售孩子的人販子是一個商人,而購買孩子的人是一個消費者,這個消費者買了一個孩子回家,如果沒有自己的孩子,指望這個買來的孩子養老,那可能會哄著這個養子養nV,可萬一他們她們有了自己的孩子,那啥,之前有哪個明星,叫陳沖,1998年收養了一對雙胞胎姐妹,然后生了自己的親生nV兒,就送走了這對雙胞胎姐妹,既然是商品,而不是自己生的孩子,那自然是可以流轉的,想要的時候,就想辦法收養或者花錢買一個孩子,不想要了,就拋棄或者送養,那陳沖為什么不送走自己親生nV兒,而要送走倆個養nV?這親生nV兒,豈是養nV可以相提并論的?
所以養恩b生恩大簡直Ga0笑,畢竟人家有了自己的親生nV兒親生兒子,要你這個養子養nV做什么?
你在這里自顧自地,養恩b生恩大!人家養父母直接來一句,我要是有親生的,要你做什么?是沒有親生的,才養你,指望你養老的啊。
是啊,所謂的養父母和收養的子nV的所謂關系,只需要養父母有自己的親生孩子,就自動瓦解了,甚至這種收養的關系都會隨之解除,因為人家有自己的親生孩子了,為什么要把屬于自己親生孩子的Ai和資源,分給收養的甚至買來的孩子?
養恩從來b不上生恩,尤其在這幾十年拐賣盛行的中國,你以為自己和養父母是收養可憐幼童的慈Ai的養父母的關系,其實是商品和買東西的人的區別,只不過這件商品b較特殊,可這種后天經由人販子牽頭,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的關系,究竟有什么正義X可言?
說句不好聽的,如果養恩b生恩大,大家都認可,那好啊,我覺得其他人的孩子可Ai,委托人販子給我拐來,然后我養著其他人的孩子,一天天給她他洗腦,養恩b生恩大,你不準認自己的親生母親,只能認養父養母!
然后大家都這么Ga0,都認可養恩b生恩大,那就直接避過生育環節,直接養別人的孩子。
可這樣一來,生孩子明顯不劃算,直接全員收養別人的孩子不就得了?費那事兒了g嘛?十月懷胎,時間長風險大但凡倒霉點命都沒了。冒那個風險做什么,明顯不劃算,直接收養別人的孩子不就得了?
啥,別人根本不想把自己的孩子交給她這個養母養?
這有什么?放狗,不是放人販子。人販子一出馬,這個孩子不就從別人的孩子變成她的孩子了嗎?而她則是那個見孩子可憐,收養孩子撫養孩子的慈Ai的養母。站在了道德制高點上呢。
可萬一大家都是聰明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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