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的廣告是用腳做的嗎?侮辱你們的衣食父母?”
坐在白起的車里,我從頭瀏覽著工作群里的消息,大概將整個事件弄清楚。
為dz拍攝的廣告一共有兩部。
第一部,是一群坐在公交車里的nV孩認出彼此的服裝均為dz出品,吵吵鬧鬧地唱起了“拼dz,拼dz,拼的多,省的多,拼著買打9.98折,更合算哦”。
第二部,一群平凡的單身nV孩穿上dz的服裝后立刻變身美少nV,還交往到了氣質多金男,帶回家見父母。
不得不承認,這兩個廣告算得上俗爛,小踢如此要求,身為乙方的制作公司并沒有決策權,只能照辦。
問題在于,廣告中演員的造型,實在是太尼瑪丑了,土肥圓全都占齊了。
過猶不及,不惜犧牲客戶形象去凸顯自己品牌的魅力,換個立場來看,確實非常過分。
公司里的同事面面相覷,dz項目組人員也已經集合,都在等我處理問題。
看著慌張到要哭的悅悅,我安慰地拍了拍她:“先把和小踢G0u通的郵件整理一份,廣告是我們全部按照他的要求拍的,完成后也經對方驗收過。如果產生不利的輿論,我們要先做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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