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明天見吧。」我說,等著他向我說再見。
他沒說話,皺眉凝望黑漆漆的樓道,我陪他站了好一會兒還等不到他的道別,心想這家伙該不會要來個吻別吧?便踮起腳尖親了他的臉頰。
很純潔的一個吻,下一秒顧凱風說出的話卻讓我瞬間不純潔了。
他說:「喂,我們同居吧。」
&孩子的矜持我還是有的,「好啊。」但是厚臉皮同時也是我的專長。
嚴珍校長早早就替寶貝兒子在離醫學院不遠的地段買了一套公寓,位於高級住宅區的兩房一廳,怎麼看都b我租的頂樓加蓋還舒適,我早就覬覦許久,現在他主動提出來,我哪有拒絕的道理?
頂樓加蓋屋已經簽了一年約,無法退租,平常上課、打工的日子我還是住在這里,每逢假日、寒暑假、放長假,我必定往他的高級公寓跑。
半同居的生活開始後,我們完成了很多兩人在一起會做的事:一起牽著手逛街最後什麼都沒買;一起吃路邊攤的油炸食品,變胖了再互相嘲笑;在黑漆漆的電影院笑得很大聲灑了一地爆米花;在大街上旁若無人地擁抱親吻;假日的時候窩在沙發上看毫無營養的綜藝節目。
當時網路上流行「情侶之間必做的事」,彷佛情侶只要一起完成那些事,於是我列了一張屬於我和顧凱風之間「情侶必做的一百件事」清單,每完成一項,就在上面打g。
一、手牽手逛街。二、一起坐摩天輪。三、一起淋雨。四、一起聽演唱會。五、一起看日出。六、一起看日落。七、一起看煙火。八、一起看電影。九、一起做頓飯。十、一起養寵物。十一、送對方驚喜……
說到驚喜,兩人一起過的圣誕節怎麼能少得了交換禮物呢?
我提議道:「我們來玩交換禮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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