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想,義正嚴詞地告訴他:「教練,我的PGU都讓你m0了、腰讓你摟了、腿也讓你抱了,你不能不要我!不然我要告訴你老婆!」
至於為什麼要告訴他老婆而不是我爸,大概是長期以來陶爸總是怕老婆,我下意識覺得告訴老婆b較有用。
只是我還來不及把這件事告訴教練他老婆,他老婆就帶著兒子氣吼吼地出現了。
不要問我為什麼時機掐得如此剛好,電視劇都是那麼演的,當你有個不可告人的秘密,越不想讓某人聽到,某人越容易自己偷聽到。
他老婆一副要殺了他然後帶著兒子自殺的樣子,他兒子大概覺得很倒楣,心想要Si你們自己去Sig麼拉我當墊背。場面一陣混亂,我哪敢繼續留在那兒,拎起書包一溜煙地跑走了。
事後回想,我拍拍PGU逃跑也挺不義的,趕緊派老爸去打聽打聽,老爸風SaO地開著警車去了,回來卻說教練消失不見了,而且沒把剩下的學費結算還給我們,那可是陶爸省吃儉用存下來的私房錢啊,可惡!
爸去關切了幾次,跆拳道館自從那天深夜起就大門深鎖,因為地點好,很快就另租出去,改建成某家連鎖英文補習班。
我擔心教練是不是被老婆殺人滅口,守了幾天電視新聞沒看見殺人棄屍的消息,倒是氣爆的報導沸沸揚揚了好幾天,某位nV記者為了幫助疏散民眾,自己的臉部也被灼傷了……。
被媽使喚去丟垃圾,等垃圾車時我聽見街坊鄰居小聲談論:聽說火車站附近那間跆拳道館的教練有戀童癖,雖然在那學打拳的張三的nV兒、李四的兒子極力否認,說絕對沒這回事,但無風不起浪啊,會鬧出這種丑聞十之有問題,況且連警察都去關切那麼多次,教練始終不見人影,代表他心虛不敢出來面對。
傳言越演越烈、越來越夸張,我想澄清事情不是那樣的,我可以作證,話到口中卻又想到那不就等於間接承認爸送我去學跆拳了嗎?
自古忠孝難兩全,為了家庭幸福和諧,我和爸決定把這件事當作父nV倆之間的小秘密,放在心里,爛在肚里,Si後帶進棺材里。
也因為這個「小秘密」,之後我不管惹出多大的事,老爸總會想盡辦法幫我擺平,甚至不惜動用他縣警隊小隊長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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