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道理不只適用於網友,只要出門在外,任何東西離開自己視線,就不該貿然再碰。
我捏了把冷汗,還是故作鎮定,假裝漫不在乎的哦了一聲,停下跟書呆子搶回杯子的動作。
感受到有視線投S過來,我轉頭一看,金發男人眼光兇狠的瞪著書呆子。
短短的幾秒鐘,我的背已經沾滿了汗,我難以猜想,如果沒有他的見義勇為,明天的我會怎樣?或是已經沒有明天了?
書呆子輕聲叮嚀,「這里不是你該來的地方。」
雖然阻止我喝飲料是善舉沒錯,個X扭曲的我卻忍不住想吐槽,他為什麼要多管閑事呢?這里怎麼看更不像他會來的地方吧?
「那你陪我吧?我太無聊,只好來這里鬼混。」我隨口胡說,沒想到他竟然真的點頭,站了起來。
還是,其實他根本和剛剛那個男人一樣,只是想搭訕我?我不自覺這麼想,卻還是跟他一起走出夜店,到了附近的便利商店。
如果這是搭訕的方式,那他的明顯b較成功,而且y要講的話,我覺得他給我的感覺舒服多了。
沒想到平常都沒人要搭理我,一到夜店就解除魔咒,那里果然不是太正經的場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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