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後面那句,夜丹馬上意識到已經沒有時間了。
雖然一直有試著交涉,但檢察長的態度很y,不準他再g涉任何相關案件調查。
現在他只能裝Si,反正能拖一天是一天。
「嗯,下周調回去。還有幾天,手上資料記得整理完交給我。」
蘇檢察官交代完,又像想到什麼接著說:「放心吧,證據調查完之前,我不會隨便起訴白菲,現在也還沒訊問他。」
夜丹愣了一下,明白這是有意拖延的意思,忍不住問:「蘇檢,這樣做真的沒問題嗎?不說其他案件,光我那件就很難解釋了。你不怕講話,那你的報告要怎麼交代?」
夜丹直接點出癥結點。他雖為被害者,但就算能作證不是白菲所做,在法律上的效力也不高。
畢竟誰也解釋不了,為什麼那些訊息會是從白菲的手機發送。再加上現行犯的證詞,可說是證據確鑿。
站在檢察官的立場來說,一但確立犯罪事實,就得按現有的證據起訴。
就算輿論站在白菲這邊,承辦的檢察官也必須謹慎做出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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