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比鮮花還要水靈的吳菀晴,方錦書笑了起來,道:“不說別的,我們這些一眾姐妹中,就數你出落得最為出挑。”
“在學堂里,明里暗里嫉妒你的人,不知有多少。結果,你還擔心自己不能吸引住喬大少爺嗎?”方錦書刮了刮她的瓊鼻,笑道:“讓她們知道了,定會說你矯情!”
“所以我才找書姐姐你來商議。”吳菀晴嘟著嘴撒嬌,道:“結果你也來欺負人家。”
她這樣一嘟嘴,粉嫩嫩的嘴唇比那花瓣還要迷人。方錦書佯裝著掉了一地的雞皮疙瘩,取笑她道:“幸好我不是男子,否則這魂魄都被吧勾了去。”
“說什么呢!”吳菀晴不依地跺腳。
見她著急,方錦書便不再逗她,道:“好了好了。我方才說的,只是我的看法,最終做決定的還是得你自己。”
“不過,你想想看。他定然是將你放在心上,才特意來見你,征詢你的意見。”方錦書道:“否則,他直接央了媒人上門,你恐怕還是最后一個知道的。”
在高芒,大多數的親事都是如此。男女雙方別說互相同意了,好些連面都沒有見過。
為生活奔波的升斗小民,只要到了年紀,找一個身體康健、家境匹配的成親就是。至于其他,根本無暇去想。
也就是權貴及士大夫階層,因為聯姻所帶來的政治影響,才會對兒女親事如此重視。
吳菀晴也知道這一點,深有同感地點點頭,道:“其實,我覺得他人還不錯。”
“但一說起要嫁給他,又有些猶豫是吧?”方錦書替她問出心中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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