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宗之上還記載著,當地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郭、王兩人失蹤案時隔24年之久都沒有破案,他們感覺無顏面對失蹤者的父母及家人,他們將永不放棄尋找失蹤者。
這位負責人說過:此案現面向社會征集破案線索,如能提供失蹤人員、車輛下落,或提供線索破案的,局里將獎勵人民幣5萬元。
這個案子最離奇的地方在于人車一起失蹤,人失蹤了好理解,分尸、掩埋等都可以。
但是,要連車子一起毫無痕跡,真是不可思議的。要知道排查很嚴密,要徹底讓車子沒有痕跡太難了。
車子如何處理?
不外乎集中方法。
譬如開到外地、掩埋、火燒、切割、擠壓報廢、扔進湖里等等……
可是問題來了。
當年,雖然沒那么多攝像頭,但是一輛車要神不知鬼不覺的開出很遠,也幾乎是不可能的。
所以到外地去這個選項可能性不算大,而且警察都仔細查過了,基本可以排除掉。
那么,剩下的處理方式,掩埋總得留下痕跡吧?那么大一輛車,當時警方可是在有可能的掩埋地點進行過全方位搜查,結果卻仍然一無所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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