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120救護車趕到,蕭牧之表情凝重至極:“馬上注射腎上腺素,電擊起搏。”
可是很無奈,醉鬼竟然沒有搶救回來,就這么死了。
攤主傻了眼,眾目睽睽之下,雙方都動了手,周圍有好多人可以作證。
其中蕭牧之動手拆了他的手腕,其他就是跟別人打架,并沒有動絡腮胡。
而攤主不同,用開水壺猛砸他的后背,倒地后又踹了一腳,這責任一目了然。
“由于你涉嫌過失傷人,跟我們走一趟吧。”聽到周圍人的目擊情況之后,攤主直接準備帶走,其余人也被問詢。
攤主傻了,哭天抹淚的喊冤枉,太冤枉了。
本來就是一件小事,幾個酒鬼醉酒鬧事,誰成想竟然出了命案?
蕭牧之微微皺眉,怎么可能呢?
如果是用鈍器擊打要害部位,造成臟器損傷,顱骨損傷等等,這是可以要人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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