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過,將一身細胞全部換掉,歷時七年。
也就是說,在生理上,七年之后我們不再是七年之前的自己。
為什么現在還沒到七年,她就感覺過去那個路漫兮好像不是她自己,說的那些話,做的那些事,有過的幻想好像通通跟她無關。
她已經不記得了。路漫兮很想這樣說一句。
過去已經不再重要,重要的也不是現在,而是未來。
哪怕是酒精上頭,雷崢也沒有說出他真正想說的話,他想說,離開他吧。
只是念頭剛起,他就覺得自己無比的可笑,連漫兮都沒辦法改變她的生活,他又有什么能耐去對她說這種話呢?
“那個,我先回去了,我姐要是找不到我,估計得著急了。”路漫兮抬起頭看向他。
“恩。”雷崢稍微清醒了一點,點了點頭。
路漫兮剛走出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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