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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良本來還想和爸媽、大姐和龍哥說一下有關微電影的事情,但經紀人打電話過來,說公司的事宜已經準備完全,就等著開門大吉。
另外今天還有個化妝師前來面試,時間定在上午十一點。
于是安良和家人打了聲招呼,就開車前往公司所在的地點。
“夢潔,麻煩你現在幫我聯系一下Q樂的高層人員,對方簽下快子兄弟的其中一個成員華子成,還侵犯我創作的《老男孩》版權,你先問問對方打算怎么處理?如果有結果最好,沒有結果你就告訴我,直接起訴他們!”
安良曾答應過自己的老爸,要和華子成叔叔好好談談這事,能和平解決自然是好事,如果不能,那就只能走法律程序!
而在華夏帝國,侵犯別人的著作權,那可是非常嚴重的罪行!
安良相信Q樂的高層人員,應該不會逼自己走到起訴的那一步。
至于Q樂這個聽歌軟件,安良有所了解,是屬于騰迅集團的產業之一。
不到萬不得已,安良還不想和這個無論是在娛樂圈還是商界都是屬于巨頭的集團扛上。
當然,如果真的走到那一步,安良自然不會有所畏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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