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好了,這里是美國,不是香港,我們不需要別人教我們fbi如何辦案?”羅華倫白了一眼李警官和林恩,冷聲說道。
旋即也不再理會李警官和林恩,立刻拿著對講機呼喊道:“行動,行動!”
李警官無奈的看了一眼林恩,林恩也是苦笑著攤了攤手,表示無奈。
“林恩,我們也過去!”略一沉吟后,李警官開口說道。
“好!”林恩本來也打算跟過去的,因為他記得綁架案中一個非常重要的角色,會出現在那里。
原電影中,那人就是當初李警官在香港搗毀軍濤犯罪集團時,逃走的一名主犯。也是這次綁架案的主要實施者之一,電影中因為卡特那個豬一樣的隊友,李警官費勁千辛萬苦也沒能主抓住那個人。
但這一次,林恩卻是暗自決定,無論如何也要抓住那個黃毛小子。
畢竟林恩可不是電影中的卡特,卡特從警多年,在洛杉磯有著很多線人,以及各種關系網,而林恩卻是個警局新人,還沒參與過幾個案子,就被派去當飛車黨臥底了。
所以這次的主犯是他找到韓領事女兒素蓉所在之處的關鍵。
林恩開車帶著李警官跟隨fbi行動組來到了百老匯街620號那里,此時fbi們已經大張旗鼓的開始行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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