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呀?我吳叔這都不告訴我們。”
紅色羊毛衫大爺同我細細道來。
“吳光明他兒子,才上高三。剛滿18周歲,一天夜里出門,看見一個獨自外出的姑娘。
這小孩兒心思不正,尾隨在人家姑娘背后,要禍害人家姑娘。那姑娘指定不能同意呀!這小孩,下手忒黑。把人家姑娘掐死了!
據說法院判的是什么?殺人!然后遺棄尸體。又因為年滿18周歲,直接就斃了!”
我頓時倒吸一口涼氣。這個小兔崽子也真夠可以的。剛上高三。下起手來又黑又毒。
紅色羊毛衫老大爺繼續說。
“吳光明他兒子槍斃那天。小吳他媳婦兒就在半夜喝了百草枯。
也是送到醫院連夜搶救,百草枯那藥多毒啊!別名閻王見。
得!也沒搶救過來。跟他兒子一起見閻王去了!”
我聽了這故事,心里多少有些不是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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