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變成了陪伴,有的變成了親情,有的感情消散再也不見。這種無常變化,才是永恒存在。
我的一位朋友便深諳此理:
她與丈夫是昔日的校花校草組合,從校園到婚姻,她丈夫一直把她捧在手心,給予無微不至的照顧。在眾人看來,這就是典型的模范丈夫。
但在上個月的聚會上,她卻第一次獨自一人前來參加。眾人以為是她丈夫太忙,但她卻輕描淡寫的說了一句:“我們離婚了。”
在之后的交流中得知,是他的丈夫有了外遇。事發之后,兩人從協商離婚到領取離婚證,只用了三天時間。
問她為何如此瀟灑?她回答:“感情是無常的,他過去對我好是真的。現在不愛了也是真的,我又何苦執著于過去,不肯放手呢。”
朋友的這份瀟灑,正是悟到了萬法無常的道理。
一個人若能明白這個道理,就不會在感情破裂時無所適從,執著于去挽救逝去的感情;更不會在失去對方之后,深陷“情劫”無力自拔,讓自己的生活深受困擾。
要知道,歲月易逝,感情無常,一個懂得愛自己的人,才是那個真正懂愛的人。
貪愛,如執炬逆風而行,必有燒手之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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