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經典的就是持有30%股份的撒韋林,甚至都在打退堂鼓了。
他在想,要不要將現在手上剩下的10%股份都拿出來一并賣給陳澤了。
他的要求一點都不高,只要是陳澤能出二十五萬美金,自己就賣了。
但是兄弟情義在這中間,讓他沒有辦法說出口。
他知道,若是自己手上的10%股權給了陳澤,那陳澤就是最大的股東了,對于淦昌瀚來說,那就是毀滅性的打擊。
“好,那我和撒韋林現在就和你簽署好了,我們每個人出20%的股份。”
說著,淦昌瀚在公文包里面拿出了兩個文件。
陳澤稍稍一看,沒什么問題,就在上面簽字了。
這兩份文件,就是合同的協議了。
緊接著,撒韋林和淦昌瀚也開始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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