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華高興地翻開合同書,卻發現上面多了幾條手寫合約。
“你要加入我的公司?”他不可置信地問,至少在他認來,他這樣的人,權御璽應該是避之唯恐不及才對。
“你不會還抱著什么希望吧。”
“呵。”權御璽失笑,“你以為我是你嗎?”
“……”李華臉色青了又青,卻始終克制,沒反駁什么。
“好,我答應你,反正你要時刻記得,你女兒還在我手里呢,千萬別給我耍小心眼,不然被傷害的人只會是她。”
“我當然清楚,比起你來,我想我知道怎么樣當一位好的父親。”
“如果你真的想好好留在我身邊,就應該知道,一次次地惹我不高興,是會受到懲罰的,不過我今天心情好,可是暫時裝作沒有聽見。”
意思是他可以不計較權御璽之前說的話,但在這之后如果他再聽到類似充滿諷刺的話,那么他將會采取行動。
不是懲罰他,而是懲罰那個無辜的嬰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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