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方是檢察院的周唐如檢察官,她提出異議:“法官大人,被告的辯護律師誤導證人,丁四受到了威脅,但并非威脅他翻供,而是怕他翻供才做出了威脅舉動。”
法官采納,并警告:“辯護律師,請注意你的言論。”
郭學益換了個不那么犀利的問法:“證人,是不是有人威脅你?”
丁四點頭:“是。”
郭學益不緊不慢地拆證詞:“你是從何得知是我的當事人在威脅你?”
“只有他跟我有仇,不是他還能誰?”
“也就是說,你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我的當事人威脅了你。”
丁四啞口無言。
“那我是不是可以做出假設?”郭學益開始誘導性假設,“假設威脅你的另有其人,目的也是為了讓你改口,從而說出對我當事人不利的言論,這樣一來,受益人是誰呢?”
風向逆轉,不僅把徐伯臨摘出去了,還拋出了徐伯臨有可能被某個受益人陷害的前言。
再一次感嘆,某些律師的嘴,人間的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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