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要承認他雇了丁四,就能解釋他跟丁四之間的財務往來,只要沒有切實的證據,丁四幫他做的其他事他就可以不認。
狡猾、不要臉至極。
“丁四已經招供了,破壞剎車是他向溫照芳提議的,而他又是受你指使,還有祥云鎮那次,你也下達了指令,讓他直接撞死徐檀兮。”畜生!禽獸!
**想打人。
徐伯臨面帶慍色,語速卻不緊不慢:“他說什么就是什么,有證據嗎?”
沒有。
他做事謹慎,不可能會留下關鍵性證據,他就是仗著丁四手里沒有直接證據,才敢這么猖狂。
**憋屈得不行,忍著想打人的沖動繼續:“二十五年前,滄海路發生一起車禍,肇事車輛逃逸,受害車輛的司機當場死亡,車上還有一位身懷六甲的孕婦,現場留下了血跡,但孕婦不知所蹤。”
徐伯臨鎮定地把話接過去:“這件案子我也聽說過,那名孕婦是某位著名導演的妻子。”
**把親子鑒定推過去:“這是令千金和那位著名導演的親子鑒定,也就是說,孕婦讓你帶走了,孩子還被你家收養了。”
徐伯臨目瞪口呆,作驚訝狀:“怎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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