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大清洗這件事,方浩覺得這件事沒什么大不了,這也是滿清政府曾經做過的事,比如明史案。
對比起明史案,這次的屠殺也只是小巫比大巫,這次的屠殺僅僅一萬人,但是明史案可是達到了兩萬多人,而且被殺的全是知識分子。
明史案是怎么一回事呢?
浙江烏程南潯鎮富戶莊廷鑨,因病眼盲,想效仿歷史上同為盲人的左丘明,著寫一部史書。
但又匱于自己所知不多,便去買得前明天啟朝大學士朱國禎的明史遺稿,延攬江南一帶有志于纂修明史的才子吳炎、潘檉章等十六人加以編輯。
書中沒改幾個字,仍奉尊明朝年號,不承認清朝的正統,還提到了明末建州女真的事,并增補明末崇禎一朝事,直呼努爾哈赤為“奴酋”、清兵為“建夷”,全都是清朝所忌諱的。
該書定名為《明書》,書凡一百余卷,作為自己的著作,并請李令皙作序,題茅元銘、吳之銘、吳之熔、李濤、茅次萊、吳楚、唐元樓、嚴云起、蔣麟征、韋金佑、韋一圍、張篙、董二酉、吳炎、潘檉章、陸圻、查繼佐、范驤等十八人于其上。
“卷端羅列諸名士,蓋欲借以自重。故老相傳,二百余人中,多半不與編纂之役”。又說明此書是根據朱氏的原稿增刪而成。
莊廷鑨慕杭州舉人查伊璜之名,擅自將其列入《明史》的參訂名單,查伊璜得知后嚇得心膽俱裂,為求自保,趕忙向學道檢舉告發,但學道并未在意此事。
七月,歸安知縣吳之榮再次告發,此書終引起清廷關注,遂大興文字獄,相關人等被捕殺殆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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