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軍都督府,管理全國的軍戶,下面有無數的都司,都司由五軍都督府直接負責。
都司是明王朝設立在各省的省級最高軍事領導機關,其同管理民事的布政使司,管理刑事的按察使司,合稱三司。
都司設都指揮使等官,每個都司管轄多個衛所,所轄衛所數目無定例,大體上以五千六百人為一衛,設立衛指揮使等官。
每衛管轄五個千戶所,以一千一百二十人為一千戶所,設千戶等官。
每千戶所管轄十個百戶所,以一百一十二人為一個百戶所,設百戶等官。
每百戶所又管轄兩個總旗,設總旗官,每總旗及設五小旗。
全國軍戶,均由五軍都督府直接管轄,而不受地方行政長官的約束。
所有軍戶皆為世襲。每個軍戶的在衛軍士,其主要任務是在固定的衛所充當額軍,被稱為正丁。
正丁子弟為次丁或余丁,正丁死亡,要由該軍戶的次丁、余丁依次遞補,若本戶絕嗣,則要由同族人遞補。
五軍都督府雖是全國最高軍事機關,但只負責各都司衛所軍隊的管理和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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