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賣身丫鬟是主家的私有財產,所以對于丫鬟的人身安全,官府也是不管的。
在《紅樓夢》中,賈寶玉跟身邊的丫鬟襲人初試云雨情,這可并不是特例襲人就是賣身的丫鬟。
在古代,像這種事情多了去了,當時男主人占有丫鬟的身體是很正常的,也是被當事人和社會都認可的事。
明朝一個小丫鬟的價錢才四五兩銀錢,不過,如果年齡稍大或者有一技之長的姑娘,普遍能賣到二十兩銀子左右。
如果長得還不錯,主人家喜歡的話,可能賣價還能更高些。
比如這兩名揚州瘦馬,她們是五十兩銀子買來的丫鬟,實際上的價值,相當于現代社會的五十萬,已經是非常高的價錢了,是這個時代的頂級的丫鬟。
其實還有更好的,秋月樓作為揚州的頂級青樓,一個頭牌的贖身銀子需要幾千兩,比如紫雪這種絕世美女,這種女人自然和普通的女人不同,完全是明星待遇。
這是和平時期的人價,如果在動亂時期,老百姓吃不飽飯,那會兒才真是人命不如狗。
一到災年,滿世界都是賣兒賣女的,市場決定價格,即使給一兩銀子也照樣得賣,不管給多少錢,好歹有口吃食,不至于餓死。
孩子被賣出去了,如果碰到有良心的買家,不至于虐待打罵,好歹也能活下去。
但碰見黑心買家的話,體罰摧殘,丫鬟們往往無法忍受,最終一根麻繩了卻一生。
假設遇上那些心思不正常的人,丫鬟就比照慘了,比如明朝聞名奸臣嚴嵩的兒子,名叫嚴世番,這人對丫鬟真是無法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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