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歌的助理看了看林軒,說道:“恕我直言,這位先生穿這件衣服完全是浪費這件衣服的設計,穿不出效果來,不如我們連先生來穿,是互相成就的事?!?br>
這個時候,丁翰下了樓,看到一群人,他說道:“什么個情況,你們怎么吵起來了?!?br>
丁翰的助理趕緊告訴剛剛發生的事,丁翰聽完之后,笑了笑,說道:“有趣,所以,你們兩個都想要這件衣服?”
林軒不是很想要,只不過一件衣服,又什么好爭的,不過這是慕夜白的意思,林軒要貫徹到底。
林軒點了點頭,連歌也點了點頭,頗為無奈的樣子。
丁翰說道:“想穿我的衣服,就要過我這一關,我不管你是什么行業,有多少錢,是不是明星,只能我來評判,明白嗎?”
林軒和連歌同時表達明白了。
連歌斜了一眼,心說,你算個什么東西也敢跟我爭,馬上你就知道了,造型師會選擇誰。
連歌對自己很有自信,他確實挺帥氣的,并且他連歌是個明星,還競爭不過這個普普通通的人嗎?
丁翰說道:“你們兩個個子差不多,不過我這件衣服要求很嚴,需要看看你們的身材,現在,你們兩個把衣服脫掉,只保留一下就可以?!?br>
林軒猶豫起來,丁翰催促道:“快一點,墨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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