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很簡單,法律保護知識產權。
人家的產品在你之上,那就是人家革新出來的,與原產品沒有關系。
理由在于:
現代科技也好,醫學也好,還是自然科學也好,都是踩在前人的肩膀上建立起來的。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比如說諾貝爾獎。
你不能說獲得諾貝爾獎的這個人,他竊取了前人的理論知識,從而就取消他諾貝爾獎的資格。
這在法理上是講不通的。
剽竊的定義,是指抄襲現有的公式或者秘方,這稱為剽竊。
人家已經是高出你很多了,那叫做創新。
那叫做研發。
根本不可能叫做剽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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