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一看,全看明白了。
不過楊翠華說道:
“這塊地,是既繼承自我父母的,我父母當年雙雙溺水身亡,我作為他們的獨生女,自然是有權繼承的。”
“我兒讓我簽字繼承,合理合法。”
楊翠花溫和的說道。
大舅氣急敗壞的說道:
“簽你的名字,本也無可厚非,但是為什么要寫上葉塵的名字呢?”
大舅在混他也知道一個道理:
父母遺產,兒女有法定繼承權。
什么叫法定繼承權?
就是無論你同意不同意,這筆遺產都會落到楊翠花的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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