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蘇艷艷又知道劉云愛罵人且貪財,所以故意引逗劉云罵她,并且找到了一個沒有任何人看到聽到的地方,把拐杖遺落在地,劉云看到拐杖以后立即就利欲熏心,把拐杖撿走賣了500萬!
這時候,丁潔推門走了進來。
劉云一看丁潔進來了,她覺得非常后悔。
這說明,剛才她說的這些話丁潔都聽見了的。
她不敢提拐杖的事,因為十三鳳死了,拐杖在她手里,她還給賣了500萬,這無論如何都是說不清的。
所以,她一直都沒肯對丁潔說她賣了拐杖的事。
丁潔對葉塵說道:
“從目前現有證據來看,尚且無法說明拐杖是來自于蘇艷艷燕,因為沒有任何證據可以佐證。”
“這也正是本案的難點之處。”
“正所謂孤證不立,僅憑劉云一人的口供,且劉云和蘇艷艷素來有仇,這不能作為呈堂證供的,必須有第三人佐證或者物證等的,否則,是不構成逮捕蘇艷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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