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玲笑道:“我那生意和你們這不一樣,不過我覺得他們確實比較有誠心,如果是能夠將分成給到八成就更好了。”
聽到金玲的話,葉玲玲的嘴角抽了抽。
八成啊,真夠狠的。
其實按著國家規定,出版社給稿費是有范圍的,一般都是千字十元到三十元,最高是四十元,不超過四十。
如果是按著這個條件擬定合同的話,那么肖宇飛和葉玲玲相信他們出版社會賺翻天的。
可是他們又不能這么搞,因為對方是丁鵬,最后只能按著分成的方式來給稿費,出版多少書賣出去多少書,然后收入丁鵬拿六成,他們拿四成,這是上一本書《老人與海》的分成方式。
也正是因為丁鵬給了他們出版社四成,所以他們才狠狠的賺了一大筆嘗到了甜頭。
這一次他們還是想按著上一本書的分成方式來分錢。
結果丁鵬沒說話,但是讓金玲給狠狠的殺了一下。
“你看,她說二八比較好,如果你們同意的話咱們就二八分,這個出版權你們拿走,怎么樣?”
葉玲玲很郁悶,不過又不能說,最后開始和丁鵬拉鋸戰,結果以三七分賬將出版權給拿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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