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懂,好的歌曲不是用金錢能夠來衡量的,它們是屬于整個世界的,而且我們現在是和金牌娛樂簽約的唯一米國平臺,合同里面寫的很清楚,這兩首歌在米國的所有權利屬于我們,就算是推薦到其它平臺,他們想要引進這兩首歌,也會給我們一定的費用,我想單單是這一點就夠我們公司賺的了。”
“老板英明。”
約翰不傻,就像瓊斯說的一樣,如果他將著兩首歌推薦給其它平臺,那么勢必會分走他們平臺的流量。
但是別的平臺必須要出錢,也就是說他們要出錢從自己這里買走因為這兩首歌而帶來的流量。
還有最重要的一點,他確實是一個愛音樂的人,他知道一首好的音樂根本就不屬于個人,而是屬于全世界的人民。
就算現在他不這么做,等到以后這兩首歌還是會從其他渠道起來的,比如說從英國或者是其它說英語的國家,到時候米國的其它平臺再從這些國家引進過來,自己一點兒辦法都沒有,除非是打官司,到時候如果這些大平臺一聯合,反而還會為自己的平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所以他必須要先行一步,將這些可能出現的情況給掐死,這樣一來自己不僅僅能夠落一個好名聲,同時還能得到一筆不菲的收入。
就在約翰行動起來的時候,華夏市場卻已經率先沸騰了起來。
很多人都知道上午十點鐘丁叮的兩首英文歌推出來了,都想第一時間聽聽丁鵬寫的英文歌是什么樣的。
可是聽到之后,所有人瞬間全都傻住了。
滾十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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