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普凱接了這案子之后,馬上著手開始調查。他發現在案發前后,該研究所有兩名員工曾經有異常的“進出記錄”,一個名叫常繼華,是研究員,一個叫李浩,是負責檢修、維護電路的電工。
這兩人在案發當天本來應該休息,卻在凌晨三點的時候進入研究所,之后又在次日半夜十二點左右離開。
在離開的時候,兩人還分別背了一個大背包。林普凱估計,那背包里至少能裝40l的東西。
進出時間可疑,身上攜帶了大量不知名物品,除此之外,兩人最近的賬面上也多了很多錢。林普凱懷疑這倆人與狼崽尸體的失蹤有關,隨之便開始展開對二人的調查。
電工李浩為人比較低調,每天穿著半舊的工作服進進出出,絲毫看不出是賺了大錢的樣子。常繼華就不一樣了,換了一輛新車,穿上了名牌皮鞋,手上還多了塊不知是啥來路的手表,見了人就喜歡故意亮出手腕。
林普凱決定先以常繼華為突破點,先對其展開調查。
從常繼華的銀行賬面上顯示,距案發一個禮拜前,常繼華的賬面上忽然多了一筆轉賬,轉賬人是身在新加坡的某個“皮包公司”,案發之后,又有三個人同時給常繼華轉賬,每個人轉賬約八十萬美元。這金額可不少。走運的是,這三個人里有一個就是澳門人。林普凱順藤摸瓜,直接找到了這人在澳門的住址。
但他沒想到的是,這人居然只是個街頭混混,而且是家徒四壁,只能給別人當最下等的“小馬仔”的那種底層混混。一點兒都不像是能出得起八十萬美元的樣子。
林普凱干脆直接找上這人,亮明自己的警察身份,嚇唬了一通,小混混哪能想到自己會卷進這么大的案子里。三下兩下就把所有事都給供了出來。原來,這小混混的“大佬”,曾經讓小混混以自己的名義辦過一張銀行卡,隨后“大佬”把銀行卡收走,至于拿去做了什么,小混混根本就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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