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午剛過,江櫻便和莊氏在廚房里忙活了。
“一眨眼今個兒已經是初三了,再過幾日,春月就要出嫁了——”莊氏一面洗著菜,一面笑著說道。
“是啊。”江櫻點頭感慨了一句,“真快。”
宋春月的親事在一個月前訂了下來,日子就訂在今年的臘月初七。算一算,也就剩下四天的時間了。
打從五日前,宋春月便沒去了韓府上工,說是吳大娘準了她一個月的假。
定情后這一月來,成了待嫁姑娘的宋春月,幾乎是日日纏著江櫻教她繡東西,一個月的時間,嫁衣她是指定繡不成了,就算是繡得了,當日穿出去估計也只有丟人的份兒。故只能退而求其次,打算繡上兩頂帕子了事。
可這兩頂帕子,對宋春月來說,卻也并非易事。
且不說前前后后毀了整整一匹布也沒能繡成一頂,單說十個手指頭,已經沒一個完好的了。
李氏一直知道女兒在女紅方面沒有什么天賦,但無論如何也沒想到,竟然沒天賦到了這種人神共憤的田地。
眼瞧著女兒整日埋頭苦繡不見成果,李氏只得搖頭道不繡了也罷,卻不料宋春月這回竟是鐵了心。
近日來更是門都不出,繡繃子不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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