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來賣的、要錢的算是妓女,但不要錢的,又出賣自尊的是不是就不是妓女了?可出來賣的,又要錢的卻又不都是妓女,還可以是外圍和某類“名媛”。
一切規則的解釋看起來都是那么的可笑。
骯臟不骯臟不是絕對的。
合法了,不就是光明正大的了?
美杜莎腦海中閃過了這些念頭,仍舊沒有回話,她不需要回話,多說多錯的道理,她自然知道。
她現在是以為歌劇女王復仇的形象出現,沒必要的辯論只會讓人覺得她心虛。
權利并不是被居住在這里的居民掌握,要解釋,不用向居民解釋。
沈約望著虛空,目光微閃。
他知道美杜莎一定在看著他,這種重大的事情,美杜莎一定會注意每一個細節,他希望釣出美杜莎,找出美杜莎言語的漏洞。
美杜莎居然沒有上鉤。
但沈約沒有沮喪,“你殺死歌劇女王,嫁禍給我和松野芳華,只是為了掩藏你罪惡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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