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的周太福一個激靈。
先是一株小小的芽,然后一點點從血肉中抽離養分,最后成株足有20公分高。
血紅血紅的。
隔著很遠就能望見。
“那是人的血肉在里面哩,”老兵收斂起笑容,盤起穿著草鞋的泥腿,盯著遠方。
眼神中藏著周太福看不懂的東西。
“娃子,”老兵看也不看他,常年抽旱煙煙槍的嗓子粗糙的如同砂礫,“聽我一句勸,走吧,趁著還能走,離開這里,隨便去哪里都好,永遠也別回來。”
“可......我的傭金才拿了一半,”周太福如是說,仿佛是不忍心打斷老兵的思緒,他半哄騙半安慰說:“我干完這一票就收手,回家結婚,過安穩日子去。”
老兵也仿佛看出了他的搪塞,嘆了一口氣后,也就不再說話了。
粗糙的自制煙卷嗶哩啪啦的在指間燃著,燒出的火焰艷的似血,抽上一口,整個鼻腔里都是鮮血的甜腥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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