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朱佩向范寧說起了她和阿多閑聊之事,“我差不多可以確認,小夫子是在追求阿多,阿多對他也頗有好感,但阿多的心思很難猜透,我估計她自己都不太明白,我覺得夫君說得對,他們之間的關系還需要時間沉淀一下,不能太過于倉促,但又不能過于冷淡,那會使他們錯過一段姻緣。”
朱佩的態(tài)度還是很中肯,既沒有偏向族弟朱齊,也沒有忽視丈夫的意見。
范寧想了想道:“那就再等兩年,先給他們訂親,兩年后再詢問兩人的意見,當然,準許他們交往,以書信方式,或許相約去游玩都可以。”
訂親不等于定婚,這實際上是婚禮中的階段不同,訂親還是初始階段,雙方家庭交換了記載生辰八字的婚書,表示同意議婚,訂親就到此為止,雙方如果覺得不合適,還可以退回婚書,訂親其實就是一種達成結親意向,但沒有強制性。
而定婚就不同,定婚已經(jīng)到了男方送了財禮和定禮,如果沒有什么特殊原因,那婚事就不能悔了,范寧主要覺得妹妹才剛滿十七歲,心態(tài)和生理都還不夠成熟,需要再給妹妹兩年時間考慮。
如果兩年后,妹妹依舊下定決心要嫁朱齊,那范寧也就不會阻止。
另一方面,這也是給朱齊的一個考驗,他如果真喜歡自己妹妹,那么兩年的時間對他來說,應該是可以等待的,如果這段時間,朱齊又移情別的女子,或者他考中進士,被更高的豪門招為女婿,范寧也要給他機會,免得他將來后悔,怪自己妹妹耽誤他的前程。
丈夫提出訂親而不是定婚,朱佩也表示同意,兩年時間不長不短,正好,而且他們可以通信交流,增加彼此的了解,交流情感,朱佩也覺得這是比較合理合適的方案。
朱佩又笑道:“夫君,還有件事呢,三阿公問問你,有沒有時間指點一下朱齊的學業(yè),距離科舉還有兩個月,如果好好努力一把,還是有希望的。”
范寧有點尷尬,他是答應過朱元豐,指點一下朱齊的學業(yè),他最初考慮按照科舉試題指點一下朱齊。
但歷史已經(jīng)被改變,原本在嘉佑八年四月才去世的趙禎提前四個月去世了,而嘉佑八年的科舉題就是趙禎出的,現(xiàn)在趙禎去世,科舉題肯定也要變了,是高滔滔出,還是曹太后出,尚不得而知,但肯定和歷史的科舉題不一樣了,讓他怎么押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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