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米安公爵眼神森寒,手掌一握,竟然出現了一柄血色的匕首,劃過一道凌厲的弧度,如同閃電一般的刺向張恒的喉嚨!
“果然有些實力。”張恒面露瘋狂之色,蕩魔神槍去勢不減,依然刺向達米安的胸膛。
“想要跟我換命?”達米安公爵狂笑,發出桀桀的陰冷聲音:“難道你不知道,血族是很難殺死的嗎?
血族,是黑暗的師徒,擁有著英俊的外表,強悍的實力,以及悠長的壽命。
除此之外,最讓人膽寒的一點,就是他們的不死之身!
倒不是說血族真的殺不死,而是要殺死血族,實在是太過于艱難了,他們有堪稱變態的自愈能力,只要有足夠的鮮血,無論多么嚴重的傷勢,都可以很快痊愈!
所以,達米安公爵不僅不害怕,反而覺得有些喜悅。
他手中的匕首刺出的動作同樣的果斷,他幾乎已經看到張恒的皮肉被他割破,鮮血流淌的畫面了。
然而,他卻是忽略了一點,一寸長一寸強,匕首怎么能和長槍比距離呢?
在他還沒有碰觸到張恒的時候,張恒的蕩魔神槍,已經先行貫穿了他的胸膛,達米安公爵的身軀直接沒入到槍柄范圍,臉色剎那間蒼白到了極致,這一刻,他無疑是虛弱的,但他的眼眸之中,卻是涌動的血光,血色匕首,在張恒的喉嚨處一抹!
嗤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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