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她一邊照顧患抑郁癥的妹妹,一邊照顧剛出生不久的孩子,白天晚上都兩頭跑,半個月下來,累得瘦了一圈。
好在因為安如意抑郁,根本不關(guān)心她姐姐每天在做什么,所以也沒有發(fā)現(xiàn)孩子的事。
安如意的情況有了好轉(zhuǎn),安如玉也累得夠嗆,她覺得長期這樣不是辦法,決定讓妹妹知道這個孩子的存在。
這時居委會大嬸也喜歡上了孩子,對安如玉說:“你們姐妹都年輕,撿個孩子養(yǎng)著以后結(jié)婚都不好辦,不如交給我收養(yǎng)吧。”
這是安如玉的親生兒子,她哪舍得送人?所以婉言拒絕了,說:“我能撿到他,就說明我和他之間有緣分,我也很喜歡他,不會讓他受委屈,我就算要嫁人,也要男人喜歡他、肯接受他才可以,不然我寧愿終身不嫁。”
大嬸說:“既然你喜歡,那就帶回去吧,如果你什么時候打算把他送人,一定要送給我。”
安如玉不敢直接把孩子抱回來,因為安如意以前就不喜歡小孩,她就像個不食人間煙火的女子,聽見別人家的孩子哭就皺眉頭,說煩,現(xiàn)在她病著,只怕對孩子更討厭。
當(dāng)初安如玉決定生孩子的時候,以為妹妹要大學(xué)畢業(yè)才回來,到那時候孩子有一歲左右了,正是可愛的時候,她覺得安如意也許會喜歡,卻沒想到妹妹提前回來了。
所以她必須想個辦法讓安如意先發(fā)現(xiàn)孩子,接受孩子。
為了讓妹妹從自卑中走出來,她每天都要帶妹妹出門遛達(dá)一會兒,先帶她在人煙稀少的地方走,想等她膽大一點后再往人多的地方走,所以那時候小區(qū)外的圍欄就是她們經(jīng)常散步的地方。
安如玉用左手寫了一張紙條放在孩子身上,再請居委會主任的妻子幫忙把孩子抱出去放在路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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