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初榕一聽就拒絕了:“那不行。小韶,不瞞你,我也跟你大哥商量了。你大哥的意思是拿出二十萬買金條,然后放回那個箱子里。剩下的一百八十萬,每家六十萬。”
之前那些金條就當是借用了,現在賺了就放回去。若是將來小舅回來了,到時候再跟小舅平分。
田韶覺得這樣安排也挺好的,笑著說道:“那就按照大哥說的,二十萬買金條,剩下的三家平分。大嫂,這些錢你想好了怎么用嗎?”
白初榕早盤算好了:“買三套四合院,再去秀水街給他們每個人買兩個店面。剩下的,就放銀行吃利息。”
田韶驚愕不已:“大嫂,你說將錢放銀行吃利息?”
白初榕解釋道:“我本來是想把錢都拿出來買房子跟鋪面,但你大哥說這樣動作太大了,會被人舉報的。到時候上頭來查,咱們就得將錢的來源交代清楚,太麻煩了。”
她本來是準備在秀水街再給三個孩子買三五套房子,可惜丈夫知道不同意。
“你大哥的意思是就拿二十萬來置辦這些東西。這些錢他會如實向上頭匯報的,就說我們幾家湊了三萬塊錢讓你拿去港城炒股,運氣好賺到了。”
一來十五萬塊的本錢,到時候不好解釋,一旦解釋就得牽扯出婆母來;二來十五萬,兩年內變成兩百萬,太打眼了,到時候田韶肯定避不開的。
田韶說道:“大嫂,三萬塊錢也不少,解釋得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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