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李大舅跟大舅母穿上買的新衣服去了陶家。三魁原本想請田韶一起去,不過被她拒絕了。
田韶覺得有父母出面就足夠了,她這個表姐就沒必要露面了:「我還要上班就不去了。三魁,等會你開我車去,我騎自行車去就好。」
她對陶家的人沒好感,也不樂意跟他們接觸。
李大舅沒同意,說道:「就坐公交車去。若是開車還以為咱家多又錢,到時候彩禮可能大開口了。」
為了讓兒媳婦進門這么逼自己女兒,彩禮獅子大開口也不是不可能,所以還是得防著些。
田韶覺得他說得很在理,也沒再說了。
在工作室忙到下午四點多才回來,到家就發現大舅媽臉色不大好。她問道:「怎么了,沒談好嗎?」
大舅媽沉著臉說道:「陶家要四百八十八的彩禮,另外還要電視、自行車、縫紉機跟手表。這錢咱拿得出來,但在我問給多少陪嫁時,她媽說照著別人的置辦。」
「什么叫照著別人嫁女那樣置辦?那收八十八塊錢的彩禮,跟四百八十八的彩禮置辦的東西能一樣嗎?」
田韶默了默,說道:「當初為了能讓中間人幫著說親,我將三魁的工資說出去了。這個的彩禮對別人來說很多,但也就三魁三個月的工資。」
大舅媽說道:「三魁賺得多,但跟他們要高彩禮不給陪嫁不是一回事。他們這分明就是想借錢多要彩禮,好給兒子娶親。」
田韶也不愿爭辯,陶家就那么個情況,要計較這個親事還是不結為好:「大舅媽,若是你不滿意那就算了,我再托人幫三魁找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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