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敏雋沉默下來。他是聽說過有些地方還沒解決溫飽,只是那時覺得離自己很遠,這還是頭次覺得餓肚子的人就在身邊。
譚越說道:“敏雋,你說不想進單位上班做畢業生意,人各有志,你若堅持我會跟你爸媽說。不過你必須弄清楚,你是喜歡做生意,還是看你同學的富貴生活心生羨慕才想做生意。”
“我想過好日子。”
譚越也沒責怪他,只是說:“想過好日子正常,誰都想過好日子,但問題是做生意要有本錢,并且生意有賺有虧。你準備做什么生意,本錢從哪里來,虧本了又怎么辦?”
做生意真不是上下嘴唇一碰就能成的。就算天才如田韶,當日創辦韶華漫畫也是絞盡腦汁拉投資,還是運氣好碰到了有眼光識貨的李得弘益才成功了。可這世上,像田韶這樣有天賦運氣好的又有幾個。
譚敏雋很清楚,他若做生意,他爹娘是不可能提供任何的幫助,就是爺爺也不會同意的。他猶豫了下說道:“三叔,本錢,我想跟你與三嬸借。”
譚越搖頭說道:“你爸媽不同意你做生意,我跟你三嬸就不能借錢給你的。敏雋,你真下決心做生意,那本錢你自己想辦法弄,不要指望家里人。”
“敏雋,你不靠家里,憑借自己的能力將生意做起來,你爺爺跟爸媽才不會反對。不然,最終還是要回去上班的。”
別說譚興國跟白初榕,就是他都不支持譚敏雋做生意。只是如田韶所說,孩子大了有自己的想法不能一味地逼迫,那會適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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