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華茂說道:“那公司就歸我們,你的漫畫也只能在我們的公司連載。”
三百萬讓這么一個天才漫畫師為他們服務一輩子,劃算。
這不就是對賭協議嘛!這些公子哥還真是厲害,這才七十年代末就這么玩了。不得不說,雖然看起來吊兒郎當的,但談起生意來都是狠角色。
沒等田韶開口,裴越黑著臉說道:“不行,我不同意。小四,咱們回去。”
田韶拉住他后陷入了沉思,半響后點頭說道:“若我沒達到你們的要求,三年內我的漫畫可以在你們公司連載,但版權得歸我自己。另外,若是我達到要求一年實現了八百萬的利潤,我要原價收回你們手里的股份。”
包華茂知道想套牢田韶為公司服務一輩子不現實,人家又不傻,他說道;“你沒達到條件,五年后可以走,但版權必須歸公司。你要達到了條件,兩倍價格將股份賣回給你。”
田韶搖頭說道:“版權是我的,這事沒的談。股份兩倍不可能,最多高出兩成回購。”
談判瞬間陷入了僵局。
李弘益想了下說道:“五年內版權歸公司,五年后還給你。”
這個條件田韶勉強同意:“股份只能高出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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