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說不吃雞,李桂花可舍不得殺。
過了三天,田韶捐一千塊錢的事上了省報。
李愛華拿給田韶看時,笑著說道:“小韶,這下你是徹底出名了。”
田韶倒沒想到還有這意外之喜。剛來的時候她因為心有畏懼一直想著低調低調再低調,但被抓以后知道低調無用。按照他爺爺說的,應該低調做人高調做事。
不過名氣大了也一樣有煩惱,那就是又有人來說媒的,就連李母都加入其中了。
李母介紹的是李父戰友的兒子,他與田韶說道:“小韶,譚卓在區里財政局工作,不僅長的一表人才能力也非常出眾。他媽媽跟我說,他的領導已經透了話,今年譚卓應該會調他進省城。”
田韶還是那句話,三年之內不處對象。
李母知道田韶的打算,但她是覺得這個譚卓各方面條件真的很好:“小韶,譚卓的父親跟你李叔是過命的兄弟。那孩子也是我看著長大的,不管是品性還是能力都是百里挑一,不然阿姨不會跟你說的。小韶,你就尋個機會見一見,若是不滿意我再回絕了他們?!?br>
她也是受譚母所托,兩家的交情她也不好拒絕。當然,她也確實喜歡譚卓之前還想過兩家結親,只是兩孩子沒緣分。
田韶還是婉言拒絕了。
第二天,李愛華與田韶說了這事:“小韶,譚卓很優秀,我媽之前還想撮合我跟他呢!只是我們都不是對方喜歡的類型,這事就沒成。”
想起當日她跟馮娟說的那些話,李愛華都忍不住笑了起來。當時不過隨口是拿譚卓來應付馮娟,沒想到爸媽真做起了介紹。
內容未完,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