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有幾百億家產,敏瑜當時第一個想法是,媽媽瘋了。
確定都是真的,她興奮地一晚上都沒睡,然后第二天想拉了田韶去買買買。可惜不僅沒買成,還被田韶責罵了一頓。不過她念大學時,田韶除每個月給了五千美刀生活費外,還給了她一張副卡,那卡每個月限額二十萬。
敏瑜花錢還是比較克制的,每個月給的生活費精光,卡是沒碰過。
進了哈佛敏瑜也很拼,三年需要完成的學業,敏瑜用了兩年多的時間。畢業后沒繼續讀博,而是進了華爾街的一家金融公司上了一年班,現在在韶華集團人事部。
譚越沒反對,只是與田韶說飛機得記在敏瑜名下。
敏瑜有些意外,遲疑了下說道:“爸,飛機放在我名下不好吧?”
田韶笑著說道:“你爸也是瞎操心,飛機記我名下也沒什么影響的。”
她的錢來路正當,就算上面查也不怕。而且每年明面上的捐款及暗中的支援都夠買架飛機了。不過買一架飛機,后續的費用也很高。以前是覺得沒必要,但現在要經常往返兩地,為方便不得不買。
敏瑜趁機提了條件:“媽,我的零花錢能不能提高啊?”
畢業后每個月五千美刀生活費沒停,她就當是給的零花錢了。她剛參加工作沒多久,現在每個月薪水也只有三萬多。
譚越笑著道:“你都上班了,怎么還跟你媽要零花錢?”
敏瑜暗自嘀咕,她現在的工資還沒媽給的零花錢多。
內容未完,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