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號,拾市法院繼續審理黃支昌的案子,上午花費了半天仍然沒有審完,下午仍繼續庭審。
下午的庭審持續到四點后,終于審到了黃支昌與幾個同謀的最后一項罪名——叛國罪。
叛國之人皆為賣國賊,一旦罪名成立,最低也是無期,被控告犯叛國罪的黃支昌、黃支昌的小兒子黃茂誠和參與了的四個同謀,口口聲聲喊冤,抵死不認自己有過叛國行為。
公訴方將證據一一呈上,因其罪名非同小可,被告代理委托代律師一致沉默,放棄了辯駁,全權交與合議庭質證、調查。
公訴方先呈上了已被查實并落網的間諜人員的供詞和在境內活動的一些事實,還有些則是與黃茂誠或某同謀去境外考察投資或引資接觸過的人或企業、或某些特殊地方的行程記錄。
最為明顯的證據經質證,皆屬實。
隨后,公訴方遞呈至關重要的證據——來自樂家姑娘轉交燕少的筆記本與一只u盤。
藍三攜帶著小蘿莉曾經不知從什么渠道拿到的筆記本和u盤,堂堂正正的出庭,并將u盤里的部分東西展示出來。
當電子屏上展示出被密封還沒拆包裝的u盤和筆記本時,黃支昌如被掐住了命運喉嚨的天鵝,再也發不出半點聲音。
他連坐都坐不住,一下子就瘓軟了下去,冷汗如雨,不出幾分鐘后背衣服像被水浸過似的。
因u盤里涉及到了些機密,不能全部公示,藍三只公示了部分,余下部分存在自己攜帶的電腦里,請合議庭和法院聘請的專業人員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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