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櫻:“呵~大人,確定不去查查嗎?按照閔朝律例,百姓被盜竊、欺騙超過20兩就得立案查辦,大人是在無視閔朝律例,目無法紀嗎?如果是這樣,今天的官司不打也罷,我沈童氏只能上告巡撫了。”
胖知府沉默了一會兒:“也不是不查,你得先證明你丟失了這么多貨物吧,問題就一個賬簿而已,況且何青山所說被海盜所劫,本官也沒有收到你們童家商行任何報案呀~”
童櫻:“要人證是嗎?”
瘦師爺補充道:“當然,人物、物證缺一不可。”
童櫻:“傳人證,陳喜陳賬房。”
何掌柜面不紅心不跳的看了童櫻、沈獻一眼說道:“陳賬房,怎么算也是童家商行的人了,怎么能夠證明不是你們沆瀣一氣,栽贓陷害呢?”
童櫻:“大人,可以傳證人嗎?”
胖知府:“這~”
童櫻:“大人,你這是有心偏頗。證據擺在你的面前不看,證人你也不傳,難道何掌柜從童家商鋪盜取的銀子,都進了你的口袋?”
啪~驚堂木
胖知府:“休得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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