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問她:“那把刀是怎么回事呢?”
唐梓薇有條不紊地說:“那把我是我防身用的。”
她露出脖子上的勒痕,說:“本來我也不想傷人,但他想要我的命,我才出手的。”
“刀是你的,那你身上的刀傷是怎么來的?”
唐梓薇說:“被他搶去了。”
“那為什么最后是他死了?”
唐梓薇說:“我學過散打,躲過了他致命的一刀,然后趁他不注意,把刀搶了過來。然后他有開始對我出事,我沒有辦法,之后拿出刀對著他。黑暗中,我什么也看不見,就不小心把他弄死了。”
“好,過程我們已經了解了。”警察關上記錄本。
唐梓薇提供證詞的時候鎮靜自若,不像是在說謊,加上她每句話都有證據,所以最后判定她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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