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孔冉離開前一個公司,還沒能找到現在這份工作的時候,她曾經勸過孔冉不如一起做。
孔冉沒同意。
一方面是她有男朋友,不像那個小姐妹似的,可以自由地做樓鳳而沒有牽掛;最重要的,是孔冉不想當妓女。
靠陪睡來換業績,和當妓女是不一樣的。
孔冉是這樣認為的。
孔冉不是那種自欺欺人的女人,她之所以這樣想,不是說她認為這二者的性質有什么不同。
都是用肉體換利益,沒有什么區別。
這她明白。
她所想的不一樣,是指安全性、穩定性、在社會圈子里的口碑以及人脈關系。
這些絕對是不同的。
內容未完,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