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養了一只狗:金色毛發,藍色眼睛,性格溫順,聰明聽話,而最關鍵的是,好養活。
王正說,它是一個好狗,平日里吃不完的食物,它會主動吃完;在自己不舒服時,又會主動湊上前來賣萌。
但它沒有名字。
王正說,名字,是人類的特權,哪怕它再聰慧,也不過是條狗。
可惜,王正低估了它的智商。
這些年,它在不斷學習著王正的行為,先是站立和行走,而后是說話和溝通。
但王正不在乎,王正始終認為,它只是一只狗。
直到它學會了理解,學會了思考,學會了家務,學會了使用工具,直到它不再滿足自己是只狗的身份。
它給自己取了個名字,比休斯。
王正的命令再也無法對它生效。
比休斯告訴王正,如今頹廢的他和當初只能夠靠著他人的自己沒任何區別,而等到自己學會了如何在社會生存的那一刻,他,也就是王正,便不再是這個家的主人。
而在那一晚,比休斯偷走了王正的鑰匙,打開了房門。
3.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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