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說的是,我的喜歡太短暫了,甚至都撐不到兩年。
可是這根本都不是同一個級別的事,他竟然拿他跟我許多小愛好中的一個做比較。
我覺得聞訣是在看輕他自己,也是在看輕我。
或者說嚴重點,就是既不尊重他,也不尊重我。
我是真的有些生氣了,我覺得聞訣簡直不可喻。
“你覺得這是一件事嗎?”我冷笑一聲說道:“就因為我沒有堅持長久的喜歡一個樂隊,所以你認定我不懂愛人,也無法長久的愛一個人?”
“如果你是這么想的話,那我們確實沒有繼續聊下去的必要了。”
我站起身對聞訣說道:“你不是說我隨時有離開的選擇嗎?那我選擇現在就走。”
“你說得對,我不喜歡你,我對你只是依賴,我付昀這次來找你,就是我犯賤,我傻比,我分不清什么是喜歡什么是依賴。”
我一邊說著一邊站起身往外走。
我討厭聞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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