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有「審判者」的名字,被寫進了受審的名單!
光幕閃爍,再度浮現條款。
【第三名單規則】
本名單為「審判者名單」。若公眾投票選擇處決其一,則由全城公民執行。
若選擇赦免,則需由前兩份名單的幸存者共同執行「贖罪任務」。
本名單執行結果,將直接影響審判之城後續存亡。
「這……」夏以諾呼x1急促,「他們讓我們來審判審判者?」
江亦寒沉聲道:「不,他們在利用我們,制造一場更大的分裂?!?br>
因為一旦要「投票決定審判者的生Si」,整個城市的秩序將徹底崩壞。
有人會覺得這是奪回自由的唯一機會,有人則會害怕反抗只會換來毀滅。
「殺掉他!這是我們唯一的機會!」
「你瘋了?他是審判者!萬一這是陷阱,我們全城都會陪葬!」
內容未完,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