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黎家當年瀕臨破產,要不是我家幫你們撐著,你早就不知道被人賣去哪了。怎么,現在過得好了,翻臉不認人了?”
他捏住黎樂的兩頰,強迫他看著自己:“你叔叔提這樁婚事,說好聽點是聯姻,其實就是把你賣給我家,所以你該乖乖聽話和我把這段婚姻演完,老想著跑干什么?我是能吃了你,還是能要了你的命?”
確實快要了一條命。
從他愛上路之恒的那天起,他其實就死過一次了。
黎樂的心臟抽的疼,他已經很久沒有疼過了,路之恒一來,連帶著從前最殘忍的回憶都一起回來了。
演?他確實會演,在媒體鏡頭面前演,在親戚朋友面前演,慢慢的把自己也騙了。
他應該感謝路之恒,謝他一直清醒,才能在每次他快相信那是真愛時狠狠刺他一刀,讓美好的幻想撕碎,還原冰冷刺骨的現實。
“路之恒,你真的沒有心。”
所以,他才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傷他于無形,哪怕血淋淋的都沒有一點反應。
是啊,不愛又談何感情?
路之恒皺眉:“你他媽又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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